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浙江省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和浙江省文明单位,是全国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和浙江省首批数字校园示范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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