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兰州文理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文理学院普通本科、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文理学院招生工作全面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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