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重庆三峡学院;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办学层次:

相关阅读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