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2024年自主招生,期待你的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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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隶属于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
国家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高校
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
首批北京市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全国79家法律实务类高职院校专业竞争力排行榜名列第一
全国101家公安与司法大类高职院校排行榜名列第二
全国32家政法类高职院校排行榜名列第二
智慧司法专业群入选北京市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
安全保卫专业群入选北京市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骨干专业群
新华三网络安全工程师学院入选北京市职业院校特色高水平实训基地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现场工程师项目、智慧网络安全专业群现场工程师项目入选北京市第一批现场工程师专项培养计划
工信部特色化网络安全产教融合创新中心首批建设试点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培养基地
近年毕业生就业单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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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与计划(学院代码:1111)
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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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并通过审核的考生。
2.艺术类中职学校北京市集体户籍的考生可报考我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体育类中职学校北京市集体户籍的考生不符合我校报名条件。
3.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职)。
4.报考安全保卫管理(警务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①心存梦想,勤奋好学;②注重自我修养;③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且听力正常;④着制服后,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
5.报考民航安全技术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185厘米;女生身高160-175厘米;②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③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④着夏装时皮肤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⑤符合民航安全检查员体格检查标准。
6.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要求:①净身高:女生164cm~174cm,男生172~186cm;②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形和“X”形腿,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③矫正每眼远视力不低于0.5(C字表);无色盲、色弱、斜视;④着夏装时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⑤符合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CCAR-67FS中规定的安全员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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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官方网站,进入“招生就业”-“招生信息”板块(zs.bcpl.deu.cn);也可登录“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微信小程序,进入2024年自主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图片须使用原件拍摄)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2)学业成绩证明:普通高中生提供《北京市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单》;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学生)提供《学籍卡》(正反面),即在校期间所有学期全部科目成绩单及教师评语;其他中学期间(以高中、中职阶段为主)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或资格证书;
(3)加分材料:中学期间(以高中、中职阶段为主)取得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评优证书、比赛获奖证书、特长证书、农户户口本等。
(4)退役士兵提供退役士兵证;
(5)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提供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书。
3.提交后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即表示网上报名成功。
报考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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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3月22日至3月26日,考生登录学院官网或微信小程序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审核。3月27日,学院审核考生提交材料,与北京教育考试院核对考生信息,确认考生学业成绩得分和加分得分;
3.领证。3月29日,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下载面试准考证;
4.面试。3月30日,考生按照面试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考核;
5.录取。4月15日至17日,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
6.征集志愿考生报名、考试、录取。4月15日至25日进行。
07
成绩构成
自主招生总成绩由学业成绩、面试成绩和加分三部分组成。
自主招生总成绩(满分320分)=学业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200分)+加分(满分20分)。
学业成绩评定办法
(1)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业成绩计90分。
①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的考生;
②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③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区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含集体奖项);
④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资格及以上的考生;
⑤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均合格的考生;会考成绩参照此标准计分;
⑥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学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⑦退役士兵;
⑧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2)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业成绩计70分。
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一科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会考成绩参照此标准计分;
②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学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有一科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
(3)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学业成绩计50分。
①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中有两科以上(含)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会考成绩参照此标准计分;
②中职生(职高、中专、技校学生)中职阶段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有两科以上(含)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
(4)无法提供相应成绩证明的考生,学业成绩计40分。
面试成绩评定
按照考生所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进行面试考核,面试的实际得分计入自主招生总成绩。
加分成绩评定
考生可根据自身特长及获奖等情况申请加分,加分可累加计算,最高分值为20分。
(1)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项可申请加分5分。
①在校期间获得职业等级证书初级资格的;
②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班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或其他优秀称号的;
③在校期间校内各类比赛获奖的。
(2)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项可申请加分10分。
①农村户籍;
②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
③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行业部门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中级资格及以上的;
④文艺特长生:乐器演奏(西洋乐器和民族乐器)、舞蹈表演、声乐演唱、戏剧表演、书法绘画(以上需具有相关特长等级证书),或参加过区级以上(含)专业演出、比赛,获得过区级以上(含)表彰、奖励(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⑤体育特长生:获得区级以上(含)体育赛事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八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单项可申请加分20分。
①退役士兵;
②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北京市政府奖学金、宏志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的;
③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区级(含)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
④高中或中职就读期间获得学科竞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区级(含)以上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含集体奖项)。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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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89269998,89269999
学院网址:www.bcpl.edu.cn
招生官网:zs.bcpl.edu.cn
学院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亦路(团河段)2号
供稿 | 招生办公室
编辑 | 蒋钊
责编 | 闫波
审核 | 唐春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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