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相关政策和规定实施。坚持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的体检标准将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3)高考外语语种非英语或德语的考生不宜报考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以免影响大学阶段的学习。

(4)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150分制),并需参加外语口试,且口试成绩需达到“优秀”或等级为“5”(不组织外语口试的省份除外);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考生所在省总体成绩偏低,届时我校将视生源情况适当整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同时报相关省级招生部门备案。

(5)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档规则: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如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在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中进行调剂,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在学校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接收征集志愿考生。其中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录取规则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方式进行;综合改革省份(自治区、直辖市)选考科目要求详见相应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

(6)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按《合肥学院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分省,按照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高水平运动队录取不认可高考政策加分。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学术型硕士点1 个,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硕士专业学位点 3 个,并与中科院过程所、中科院合肥研究院、德国欧绿保集团、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开展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


合肥学院是一所在“改革中诞生,开放中成长,创新中发展”的公办地方本科院校。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2012年举办研究生教育,2016年进入安徽省本科第一批次招生。连续三届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两项、二等奖两项。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并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基金。目前,学校正在按照国务院批复的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方案的要求,大力推动“一个示范校”和“六个平台”建设,为实现“合肥大学”建校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学校现有教师1015人,其中正高职称132人,副高职称319人,另有外籍教师16人。学校设有11个学院,15000余名在校生,63个本科专业,其中2019年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安徽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另有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专业,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埃姆登/里尔应用科学大学共建“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

近五年,学生获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奖项3285项,其中国家奖1279项。如葡萄牙2016RoboCup公开赛冠军,第22届RoboCup机器人足球世界杯季军,第十届“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全国总决赛特等奖(第一名)等。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是全省高校就业工作标兵单位,毕业生70%左右在皖就业,55%左右在肥就业,被誉为“合肥市工程师培养的摇篮”。

学校与中外企业、政府合作建立了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工作站、中德工业4.0促进中心、安徽省城市基础设施大数据技术应用工程实验室等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

学校国际化办学历史悠久,1985年,安徽省和德国下萨克森州签订共建合肥联合大学协议,成为德方在中国重点援建的两所示范性应用型高校之一。目前,学校同德、韩、俄等国及台湾地区72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共有44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27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尼泊尔、老挝学生来校学习、实习。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8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示范校,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

学校现有教师1015人,另有外籍教师16人,正高职称132人,副高职称319人。全国两会代表2人,国家百千万工程人才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人,全国优秀教师4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21人,省级教坛新秀31人,16个省级教学团队。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优秀教师.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行费字(2000)259号等文件规定,今年我校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下:

1、除特殊专业外,其他各专业学费标准分别为:本科:文科类专业35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3900元/生/学年。根据宿舍条件差别,住宿费800-1000元/生/学年。

2、特殊专业收费标准如下(本科):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业设计、建筑学等专业4290元/生/学年;英语、新闻学等专业3850元/生/学年;美术类专业收费标准如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动画、艺术与科技专业7000元/生/学年。

3、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10000元/生/学年,另收取项目服务费5000元/生/学年。其他相关费用请参阅《合肥学院2020年中外合作招生简章》。

以上收费如有调整,以省市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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