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始建于1973年,2002年升格为专科层次的高等院校,直属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单位、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学校在潍坊和泰安两地办学。学校现占地1234.7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27亿元,图书馆藏书103万册,现有在校生16000余人,教职工80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思路,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路子,与630余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近年来,就业率一直稳定在98%以上,被省政府授予“山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学校现有教职工800余人,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职业教育教学名师1人,全国交通运输行业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1人,全国交通职业教育专业带头人3人,省级教学名师6人,“吴福—振华”交通教育优秀教师4人,省职业教育青年技能名师4人,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入选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建成了省级教学团队5个,山东省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山东省职业教育名师工作室5个。


学校建立了“奖、助、贷、勤、免、补”为主,校园爱心超市为辅的“资助6+1”工作体系,构建了“全方位关心,多元化资助,分层次实施”的资助育人机制。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院长奖学金、校内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学校通过提供校内外勤工助学岗、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资助、绿色通道等措施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1.学校面向山东省统一高考按“专业+学校”平行志愿分段投档方式录取,即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山东省以外的省(区、市)录取时,对投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次类推。若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照与志愿相近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如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地所在省(区、市)录取规则执行。

2.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以及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春季高考按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4.对外语的要求。招收外语语种不限,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提供俄语教学,其他专业学校提供英语教学。

5.男女比例。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招男生,其他各专业招生录取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标准执行。其中,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三个专业从事海员方向就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0035-2013)船员健康检查要求。高速铁路客运乘务、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专业考生身体条件要达到相关要求,其中,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空中乘务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为175cm-185cm、163cm-173cm;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男、女生身高分别不低于173cm、160cm。

7.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区、市)招生规定执行。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教育厅批复的收费标准,工业机器人技术和机械设计与制造两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收费标准为12000元/年;飞机机电设备维修、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校企合作收费标准为9600元/年;云计算技术与应用、大数据技术与应用、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空中乘务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收费标准为6000元/年;其它各专业收费标准均为5000元/年。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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